对于校园欺凌事件,此前,教育部也发布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
2017年11月,我国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提出了预防的具体举措,规范了处置程序,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确了惩戒措施。根据方案,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的学生转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处置则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有专家建议,防范治理校园欺凌事件,需要家庭、社会各方努力,建立长效、稳定和约束力强的综合防治机制。在多部门合作,防范治理校园欺凌事件的具体实施环节中,学校的重视和贯彻实施显得格外重要。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还发现一些孩子在遇到校园欺凌后,大多选择“不和家长老师说”,还有一些孩子在看到其他同学被欺凌后,选择“害怕被报复”,“沉默不语”。孩子们的选择让人心痛,而改变孩子的态度,需要学校老师家长的足够耐心和关爱 。
(编辑:红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