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广州市将在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额度;深圳则将自2019年6月起,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的调控目标基础上,在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
具体来看,广州市增加的购车额度原则上按1:1比例分别配置普通车竞价指标和节能车摇号指标,由指标管理机构按月组织实施,每月指标配置计划于当月9日前向社会公布,其中单位指标和个人指标的配置比例分别占增加配置额度的10%、90%;深圳市每年的购车额度中,1万个采取摇号方式配置,3万个采取竞价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其中个人指标占88%,企业指标占12%,且深圳市使用新增的小汽车指标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时,小汽车须符合国VI标准。
广州市与深圳市的通告是对5月28日,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中,要求“逐步放宽广州、深圳市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扩大准购规模,其他地市不得再出台汽车限购规定。”的迅速响应,两市从2019年6月到2020年底的19个月时间内共计18万个新增购车指标,或将对当地乃至所在区域的汽车市场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
(编辑: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