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隔离被涨房费 广东处理涉疫情投诉挽回损失400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李智华 记者 李青山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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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近日获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各级消委会从1月20日至2月15日,共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投诉(以下简称涉疫投诉)10188件,其中已解决55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9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李智华 记者 李青山)记者近日获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各级消委会从1月20日至2月15日,共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投诉(以下简称涉疫投诉)10188件,其中已解决55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9万元。
2月1日,消费者邹女士投诉反映,在德庆县某药店购买了2盒(50只/盒)品牌为FACE MASK、250元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但该款口罩外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及合格证等信息,涉嫌“三无”产品,要求商家退货退款。肇庆市德庆县消费者委员会马上协调双方进行调解。经调查核实,该涉诉口罩包装盒用英文标示“FACE MASK”,口罩及包装盒均无中文标识,没有说明书,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也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等信息。经调解,该药店负责人同意投诉者的诉求,现场退还投诉者尚未使用的93只口罩货款232.5元。同时,德庆县消费者委员会将该药店涉嫌无中文标识的口罩的线索转办给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股室作进一步处理。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无中文标明的口罩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上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消费者林女士表示一家五口是疫情发生地人员,于1月15日离开湖北省,1月23日-29日入住沙扒镇某度假公寓二房一厅的客房(154元/晚)。1月26日,消费者一家五口根据政府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消费者于是继续续租房间,但商家从1月31日起房费调整为1016元/晚。消费者与商家协商合理房费,商家拒绝让消费者继续入住。消费者投诉至阳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阳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该度假公寓,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公寓老板同意以1300元/月的价格出租两房一厅给林女士,加上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预计林女士最终要承担的月租金为2000元/月。当天晚上,林女士告知消委会工作人员,已经交了1500元的租房押金并顺利续住该度假公寓。2020年2月2日中午,工作人员再次致电林女士询问入住情况,林女士表示满意。

据了解,近一个月以来,因疫情引起的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和质量问题、旅游出行和餐饮退订产生纠纷等问题,占消费投诉较大比重。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根据特殊形势,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合力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困难,着重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


(编辑:鑫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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