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曹政摄
年初,姜女士在网上看到一个正准备低价出租自有房屋的帖子,唯一的条件是,“租客得是爱干净的女孩”。她自认符合标准,于是联系了发帖人李某,约定尽快看房。
事后,被骗得血本无归的姜女士说,当时看完了房,她很满意,特别是价格。当时周边正常的市场价格是4000元,她想租的这套,低了800元之多!房东说,她就是怕麻烦,不想一次次找租客收房租,所以只能“长租”。
可哪个准备承租房子的,不想“长租”啊!这不是正好对了胃口吗?李某要求一次性付清4年的房款和押金,这对任何一个租客都会是个问题。不过考虑到房子的性价比,姜女士脑子一热,交吧。她和对方签了合同,一次性交齐了15.6万元租金。“这回算是捡到便宜了。”拿着合同,姜女士很高兴。
天上掉馅饼不常见,掉铁饼倒是不少。4月初,疫情虽已控制,但形势还挺紧张的时候,姜女士的房门被一名陌生男子敲开了。男子说:“我来检查一下房子。”
姜女士的第一反应,“物业还有这个服务?”看着满脸都是问号的姜女士,对方说:“啥物业?我是房东!这房子现在到期了,得检查一下有没有损坏。”
这把姜女士给说晕了,房东不是李女士吗?说着她拿来了租赁合同给王先生查看,王先生也拿出了一份合同给姜女士看。
啊?原来所谓的“房东”李某压根不是房主,她是之前从眼前这名男子手里租房的房客!赶紧给她打电话,这算什么事儿啊?结果当然很明了,对方手机关机了。
无奈之下,姜女士马上报警。顺义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民警很快到达现场了解情况,立即确定这是一起诈骗案件。好在李某的个人信息因承租出租等各种操作,能对应得起来,查找的时候还有依据。这些信息随即被发送到警方内部的网络系统。
在近半个月的摸排走访中,民警始终没有发现李某的踪迹。就在案件进入瓶颈时,延庆公安分局传来消息,李某准备经由市界检查站出京,但在被民警查询信息时,当场发现并查获。
经依法讯问,李某交代说,她先是在网上找房源,找到后先短租几个月,紧接着超低价转租给别人,并签订长租协议,利用的就是别人占便宜的心理而骗取钱财。
截至目前,警方已查获李某所涉及10余起案件,涉案金额60余万元。因涉嫌诈骗,李某已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说,租房时,一定要看到对方的身份和房产信息,要对房产证、对方身份证有清楚的认识,谨慎验证相关证明,同时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重要信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