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有群众向本网反映,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余庄乡硫磺沟村,有一处院落里常年做着倒卖汽油的生意,而且没有任何的相关手续和防护措施,危险性极高。
随后,本网采编对此进行了暗访调查。
上图为私设油库所在地
上图是一辆车牌号为晋HYS654的面包车,正在售卖油品途中。
跟随此车一直来到凤凰镇刘家园村民委员会的大院内,然后给停在院里的一辆皮卡车加注汽油。
1月22号上午,本网采编向山西省宁武县应急管理局递交材料反映情况,当时本局办公室一李姓主任接收此件。但到目前为止,应急局没有任何的回复也未对黑油库作出任何的处理! 本网多次致电宁武县应急管理局胡局长,但一直处于未接状态。
本网工作人员就此事向宁武县应急局反映情况后,不断接到陌生电话,有说情的,有贿赂的。试问?是什么人透露反映者的电话的。
1月31日下午,本网采编再次来到此黑油库,发现一辆油罐车正在非法作业!本网工作人员多次向宁武县应急局反映此事,(包括口头书面反映)该黑油库仍然还在非法经营。至今没有看到宁武县应急局对此事有任何的处理措施。为何不屡行职能,原因何在?
黑油库安全隐患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强!后果不堪设想。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关职能部门置国家法律法令于不顾,对群众及媒体反映置若罔闻,包庇袒护非法经营,其行为实属不作为。
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此事,尽快拿出处理意见,有所举措。
针对此事本网将会持续关注报道!
315记者摄影采编赵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