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记者摄影家新疆讯(通讯员:修金超 )7月7日,新疆克州吐尔尕特口岸边境派出所根据群众报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当日22时许,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车里闯进一只疑似鹰的动物,请求帮助。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动物身体长约20cm,翅展40cm,其背和翅上覆羽砖红色,具三角形黑斑,爪子十分锋利,身上无明显伤口,十分虚弱,无法自己飞离。民警立即联系乌恰县林业局,然后将其带回单位用水和食物对其喂养。经乌恰县林业局专家辨认,此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因该红隼为幼鸟无法现场放飞,由乌恰县林业局带回喂养,待其长大后放飞大自然。
据了解,红隼,又称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呈现两性色型差异,这在鹰中是罕见的。
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人人有责,倡导群众不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