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货车司机遇车祸死亡 车主不承认雇佣关系

  来源:新华网李晖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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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张家岭村村民张彦依的儿子张波从事运输工作,今年年初张波在送货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然而货车车主拒绝给赔偿金,且不承认与张波有雇佣关系。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张家岭村村民张彦依的儿子张波从事运输工作,今年年初张波在送货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然而货车车主拒绝给赔偿金,且不承认与张波有雇佣关系。29日,记者联系到车主陈支营,他甚至不承认自己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在车主陈支营的询问笔录里,陈支营承认张波跟着他干了两年。记者 褚菲菲 摄

张彦依介绍,他的儿子张波给货车车主开车。今年3月24日晚,张波与同事开车去聊城送猪肉,当时张波的同事驾驶汽车,沿京台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济南长清段时,与前车发生追尾,张波当场死亡,其同事也因抢救无效死亡。

张彦依说,3月25日早上,他接到儿子发生车祸的消息。“当时我们也不知道孩子伤得怎么样。”张彦依说,到了济南以后,才知道儿子已经死亡。

据张彦依介绍,当时在济南,负责到高速路口接他们的是车主陈支营的弟弟陈支光,当地交警部门给出事故处理结果后,张波的遗体在殡仪馆要火化,他开口问陈支光要殡葬费,起初陈支光并不愿意给,但是经过交警部门协调,陈支光给了3万元的殡葬费,张波的遗体火化。

在济南处理完事故回来以后,张彦依问车主陈支营要死亡赔偿金,但车主一直不出面解决问题。6月,张家将陈支营起诉,12月23日,第一次开庭时,陈支营却不承认与张波存在雇佣关系,甚至声称,张波是违法乘坐货车。

2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车主陈支营,对于张波的事故,陈支营却称,不认识张波这个人,自己也没有车牌号鲁Q1853W的重型半挂车,更不知道有事故发生。

记者联系到陈支营的弟弟陈支光,当得知记者想要了解张波的事故时,只说了一句“不知道。”就挂断了电话。

张彦依:没有雇佣关系,咋给了殡葬费?

29日上午,记者见到张波的父亲张彦依,由于儿子的死,张彦依和家人都十分痛苦。儿子的死,毁了一个完整的家,儿媳和两岁的孙子没了依靠。更让张彦依心痛的是,儿子跟着车主陈支营开了两年多的货车,可出事以后,车主给了3万元殡葬费,除此以外,没有给任何赔偿金,甚至在法庭上不承认和儿子之间的雇佣关系。

张彦依说,儿子工作这两年多来,每月的工资都是车主直接给的现金,工作时也配了手机,因此,在工资上无法找到证据证明儿子跟车主工作了两年时间。不过,他们已经找到儿子的同事,有同事的证言录音证明儿子确实工作了两年多,而且他们已经到济南交警部门,拿到了陈支营事后去做询问笔录的材料,陈支营在笔录中承认儿子跟他工作了两年多的时间。

“张波出事后,车主不但不给赔偿,车主的弟弟陈支光还说,他们的车撞坏还没地方要赔偿呢!”张彦依说,既然说我儿子不是他的司机,为什么愿意出3万元的殡葬费?

张彦依告诉记者,由于车主陈支营迟迟不肯出面解决问题,他们也很难见到车主,事情拖了半年多也没有进展。

律师说法

交警询问笔录足以证明雇佣关系

车主拒不承认与张波的雇佣关系,张彦依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9日,记者咨询了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尤作稳律师。尤律师表示,如果张波确实跟车主开车两年多的时间,只要有相关的证人证言证明他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即可,或者是在工作中,有张波对车的维修记录以及视频等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现在,死者的父亲拿到的交警询问记录,已经足够证明车主与死亡之间的雇佣关系。”尤律师说,一旦有证据证明了双方的雇佣关系,车主陈支营必须给予死亡赔偿金。“因为张波是在车里受伤死亡,是工作职务中造成的,车主就必须赔偿。”尤律师说,如果车主拒不赔偿,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车主负有民事责任,可由法院强制执行赔偿。

同时,尤律师表示,具体死亡赔偿金的数额,还要看死者是城镇户口还是非城镇户口,两种的赔偿金额不同。(编辑: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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