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们村干部私分了公款,你们管不管?”不久前,河南省新安县北冶镇纪委接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该镇岭后村村干部私分公款问题。举报信还附有一张小纸条,上面除了岭后村几位村干部的名字外,还有数额不等的阿拉伯数字,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为了搞清楚情况,工作人员决定先以调查村里“三资”管理情况为突破口,试图发现蛛丝马迹。
然而,工作人员在对账目进行查阅时发现,村里的账本做得很好,每笔款项的用途、收款人都有详细记录,没发现异常情况。正当工作人员准备结束账目检查时,村会计办公室抽屉里一张写着相似内容的小纸条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有没有收入不入账的情况?”面对问题,村会计无言以对。
工作人员于是叫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京了解情况。自知纸包不住火,王某京说出实情:“这是村里给处理矿山事务人员的补贴款。”
原来,当地一矿山企业因生产需要占用了该村的公共设施,事后该企业给予岭后村一笔补偿款。 原来,当地一矿山企业因生产需要占用了该村的公共设施,事后该企业给予岭后村一笔补偿款。
“收入有没有入‘三资’账户?发放补贴有没有在村里公示?” “我们想着这笔钱又不是上级拨款,没有记录,就给几位村干部和经手的村民发了补贴。”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王某京坦白了相关内情。
经查,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间,经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京同意,岭后村以处理矿山事务和发放电话补贴等名义,向村干部王某峰等五人发放补助7100元。随后,北冶镇党委分别给予王某京、王某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朱新良 审核: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