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非常公正,把我们疑惑的问题都帮我们分析清楚了,我们心服口服。行政机关还积极为我们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我们对在当地投资办厂、扩大经营非常有信心。”原告企业代表。
近日,在凛冽的寒风中,大宏公司(化名)等十家企业与大委会(化名)作为同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原、被告同时向大连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送来锦旗。
事情的起因,要从一起因历史原因产生的行政纠纷说起。大宏公司等十家企业与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原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于当时行政区划调整、政府职能变更、企业动迁安置、相关工作衔接不完善等历史原因,致使企业仍未能完全占有使用案涉土地,故上述企业对大委会及自然资源局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行政庭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在审理中发现该系列案件涉及土地置换、动迁安置、土地出让以及转让,关联到行政许诺、信赖保护、多因违约的责任主体确定、违约责任竞合责任分担等具体问题,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同时,当地政府和企业均有心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但一直难以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案涉纠纷长期困扰着行政机关和企业。因纠纷长年没有得到解决,当事人情绪日益激化。
合议庭通过现场调研,从大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高度,从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出发,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争议,释法明理,引导企业代表与相关行政机关展开座谈,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高效沟通提供了平台。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招商、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逐一与十家企业沟通解决方案。各方经过数十次艰苦细致的协调沟通、现场勘查调研,最终趋向合理的赔偿数额。
原告十家企业在经过案件的审理和多方协调后,也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平息了最初的激动情绪,能够客观分析问题根源、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认可人民法院公正的判决结果,未上诉。被告又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履行了判决义务,相关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额收到了判决确定的赔偿金。至此,这起复杂的行政争议从实质上得到了圆满化解。因此,出现了原、被告双双向法院赠送锦旗的一幕。
大委会代表:“我们非常感谢法院的积极作为,使这个历史问题得以圆满解决。通过这个案件的处理,为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来如何规范执法、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市人大代表、管委会法律顾问汪丽清:该系列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府院联动、多元解纷、实质性化解的成功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动作为。合议庭以非常专业的法律素养作出了公平公正的裁决,使得原被告胜败皆服。真正实现了让原、被告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近年来,大连法院积极作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府院联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党委领导、多元共建、为民解纷”为原则,逐步形成了“诉前、诉中、执行、监督、职能延伸”五位一体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体系,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积极作用。该系列案件的圆满解决,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及信赖利益的保护起到了司法示范效应,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