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商丘市政府对城区河道治理发出专项督查通知后,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1月4日,四部门就城区河道治理工作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市城管局:1.督促三区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所有阻水点打通;2.会同水利等部门制定清淤标准,督导三区于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3.将各河排污口在媒体公布,督导三区在2017年1月30日前将所有排污口、溢流口封堵,并将污水就近接入污水管道,禁止污水入河,确保所有污水全部进入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4.按照规划,完善市管河道、道路污水管网建设,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主干道、沿河收水管网、主干道收水管网互联互通。
市水利局:1.做好出境河流水位检测,实时调度闸坝;2.做好引黄河水调水工作,根据输水河渠情况适时调整分水流量;3.做好林七、吴屯、郑阁水库的联合调度,确保城区居民供水安全;4.督促相关县(区)完成对各自境内的河道进行清淤清障工作。
市环保局:1.按照《商丘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初步设置33个城区河道监测点并加强监测管理;2.每月15日之前手工监测1次出境断面,将商丘市地表水自动监测周报在市政府网站每周公布;3.每天观察上报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1次,高度关注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每周监测2次城区内河水质。
市规划局:1.积极配合参与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相关规划工作;2.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