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日,记者报道了城阳区天河小学四年级三班学生郑某被同学灌喝高锰酸钾的新闻。近日,城阳区教体局和流亭派出所出具了事件的调查结果。根据协商,郑某将转至其他学校就读。
派出所:无证据证明郑某被灌高锰酸钾
11月25日下午5点左右,城阳区居民郑先生突然接到校外辅导班老师的电话,说自己在天河路小学上学的孩子郑某有突发状况,身体不适,听闻后郑先生火速赶到辅导班将孩子送到城阳人民医院,在医生的询问下,孩子说自己被同班尹某某等四名学生欺负,四人先是对其进行肢体殴打,后来又强迫自己喝下了高锰酸钾,经检查治疗,郑某身体并无大碍。
对于郑某的遭遇,天河小学高度重视,城阳区教体局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12月2日,得出的初步调查结论是没有同学看到尹某逼郑某喝高锰酸钾,也不存在四名同学共同欺负郑某的事。对这个结果,郑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学校要求郑某家长带郑某到校配合调查,并向学校提供证据,建议其报警,遭到郑某家长的拒绝。于是学校方面选择了报警,由流亭派出所介入调查。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流亭派出所分别询问了郑某的班主任、授课老师、同班同学、辅导班老师、接诊大夫等相关人员。基于目前掌握的情况,派出所方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郑某被强行灌喝高锰酸钾,也不存在几人共同欺凌郑某的情况。
同时,城阳区教体局也对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天河小学启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除了对当事人和见证人进行调查外,教体局还调取了事发当天学校和校外辅导班的监控录像,经查看录像,事情可能发生的时间为中午时段,由于事发现场教室内没有监控,学校调取了郑某所有在教室外的活动轨迹录像,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下午放学前郑某还正常参加了学校篮球队的训练,直到郑某放学走出校门,其言行举止并没有任何异常的表现。放学后郑某又来到辅导班,直到郑某被其父亲接走之前,也未出现突发的身体状况。
校方认为,不存在郑某被强行灌喝高锰酸钾的情况
同学:没有见过郑某被灌高锰酸钾
1月6日,青岛新闻网记者来到天河路小学,对当事学生尹某某进行了采访。尹某某表示,自己和郑某是同班同学,平时闹过两次矛盾,自己并没有灌郑某喝高锰酸钾。郑某坐在班级第一排,而尹某某坐在最后一排。通过记者对部分同学的了解,也没有人表示曾目击尹某某逼郑某喝高锰酸钾的情况。
在学校提供的对郑某后位同学的调查录像中,该学生表示曾见过郑某自己玩过高锰酸钾,还将高锰酸钾灌到气球中玩耍并不小心洒到身上,郑某还两次出去洗手,但是并未见过尹某某逼郑某喝高锰酸钾。
事情发生后,郑某一直没有回到学校上学
郑某家长:不接受调查结果 愿意孩子转学
事情至今,郑某一直在家里并没有去上学,刚刚举行的期末考试也没有参加。在事情发生后,学校同家长郑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城阳区教体局始终与郑某保持联系,双方就事情的后续进行了深入协商。教体局希望郑某能尽快返回学校上学,并多次安排心理辅导老师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但郑某家长认为孩子现在的心理状态并不适合马上返校。同时家长对校方和警方的调查结论不能认同。“孩子明显是被逼着喝了高锰酸钾,我认为学校在此期间应该负有责任,但是校方至今仍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希望类似的校园欺凌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郑先生告诉记者。
目前,城阳区教体局正在进一步与家长进行沟通,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根据家长请求,就孩子转学问题与家长初步达成一致,并继续安排专人,按照既定方案,做好孩子心理疏导工作。下一步,区教体局将在孩子返回学校后,继续予以关注,与家长一起,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编辑: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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