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虫草季是群众创收致富的黄金期,每逢此时,勤劳的农牧民群众往往骑行摩托车,早出晚归,在大山中寻宝,在付出中收获。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竟然有人企图不劳而获走捷径,将心思放在了群众停放在山下的摩托车……。
5月5日12时许,新龙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接辖区村民呷某与松某报案称,二人当日上山挖虫草期间,各自停放在虫草山下的两辆摩托车疑似被盗,请求派出所出警调查。
光天化日山间行窃气焰极其嚣张!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还群众平安祥和的虫草采集环境,派出所当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区域紧邻国道227线,发案时段因片区停电,沿途视频监控无法正常工作,案件有价值的线索十分有限。
面对复杂的地理环境和没有可靠证据支撑的办案条件,派出所民辅警没有气馁,先后围绕作案现场,通过认真细致的摸排走访、分析研判,一方面从熟悉群众采集虫草行走路线入手,对平日游手好闲的闲杂人员逐一追踪筛查、严密过滤,一方面分派警力前往临县大小废旧金属收购点及可能藏匿、交易摩托车的场所进行地毯式巡查。
有效的案侦手段、正确的案侦方向,很快便让案件出现转机,当日17时许,派出所巡查组民辅警在甘孜县一废旧金属收购点发现两辆疑似被盗摩托车,后经失主确认为被盗车辆。
抓住时机,趁热打铁,派出所案侦民辅警当即将筛查出的嫌疑对象通过辨认,很快三名涉案嫌疑人逐一浮出水面,5月6日,根据嫌疑人行动轨迹,派出所民辅警果断出击在甘孜县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审讯中,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白玛某某(男,现年16岁,新龙县绕鲁乡人)、达瓦某某(男,现年19岁,新龙县沙堆乡人)、扎西某某(男,现年18岁,新龙县沙堆乡人)对其5月5日合伙到沙堆村民虫草采集地盗窃两辆摩托车后,将价值数千元的两辆摩托车作价700元卖给废旧金属收购点,挥霍一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助力群众创收,护航虫草采集“黄金期”,新龙公安将持续推进“新篇”系列专项行动,紧盯关系民生的盗抢骗等侵财案件,重拳出击、快侦快破,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龙县公安局 任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