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志颖就因为4年前的一张PS图片,被摄影师起诉,索赔5.5万元。
摄影师作品原图
原告朱庆福诉称,其是知名摄影师,于1992年拍摄完成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充分反映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该作品获得第十八界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
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在其新浪微博中为了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发布了一条图文微博,微博图片系篡改后的《中华男儿》作品,林志颖将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了自己的头像,对作品进行了裁剪并配上误导性文字“2100万粉丝礼物提前来啰!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
北京海淀法院:因认为林志颖在其新浪官方微博“梦想家林志颖”中所使用的图片系篡改其摄影作品,构成侵权,摄影师将林志颖、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晚间,林志颖微博发文回应此事,称当时因有趣未多做考虑,在此道歉。
微博原文:
4年前,看到网络上一张广泛流传的我的光头PS照,觉得p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特此声明: 1、因为觉得有趣,未多做考虑就将网友PS的图片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并未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 2、本人尊重知识产权,身为公众人物,我们也有影视、音乐等方面的知识产权需要保护,深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3、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 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并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 5、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6、谢谢各方的监督。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