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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3月10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河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河南代表团团长谢伏瞻、副团长陈润儿参加审议。
代表们认为,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制定民法总则,继而编纂民法典,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代表们对民法总则草案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谢经荣代表说,民法总则与每一个公民有关,与民事活动、商事活动有关。制定民法总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有着里程碑意义。目前的草案吸纳了几代中国法律人积累的经验,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结合,回应了当前热点和社会关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全过程,做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比较成熟的。
储亚平代表说,制定民法总则是一项重大立法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件大事。民法总则草案体现了中央精神,内容详实、逻辑严谨、体例科学。希望能进一步明确本法基本原则的各项内容,使其具体内涵更具有指导性。
蔡宁代表说,制定民法总则有利于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权利,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个人信息权日益成为民事权利的重要内容。建议民法总则草案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内容,以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
朱正栩代表说,民法总则草案进一步完善了自然人制度、监护制度,修改了诉讼时效等规定,更好地体现了对各类民事主体权利的保护。
李海燕代表建议进一步扩大立法范围,新立法和修订法并重,提高立法和修订质量。
朱文臣代表表示,要遵循立法规律,顺应时代变化,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总则的立法宗旨,进一步提升民法总则的统领性、前瞻性。
郭振甫、王馨、姚忠良、徐晓、赵剡水等代表也作了发言,就民法总则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代表们还审议了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