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由北京西开往深圳北站的G79次高铁发生停电故障,车厢内上千人被困在将近40摄氏度高温的车内,共持续近2小时,几位乘客已经出现了虚脱。针对这次“大晚点”,网友们产生了疑问:为何高铁、动车停电后,不能开门开窗,有无应急预案?铁路部门因自身原因发生违约,而未将旅客准时送往目的地,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高铁延误造成违约和侵权应索赔
@周建平:虽然目前没有法律条文对列车晚点赔偿做出明确规定,但此次停电故障,也造成石家庄、郑州东、安阳东等沿途多地部分上下行列车晚点。高铁延误已造成违约和侵权,旅客可索赔。
@董正伟: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铁路旅客晚点,就要承担损失全部票款的责任,铁路晚点也应当根据晚点时间长短作出相应的损失赔偿。
网民盼铁路部门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蚂蚁绊倒大象:高铁票价和机票相当,铁路部门应该参照民航的标准提供服务,尤其是遇到晚点等情况。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很高,晚点了却无赔偿,希望铁路部门制定一个相应的赔偿标准。
@美国往往事:国外高铁晚点是有赔偿的,如欧洲之星公司的赔偿标准是延误60至119分钟,旅客可获票价25%的退款;延误120至299分钟,旅客可获票价50%的退款。建议将晚点赔偿写进铁路法新增条款中,同时参考航空晚点赔偿规定,建立全国统一的列车晚点“赔偿标准”,以此督促铁路部门主动履行契约精神。 (编辑:李月)
小编有语:高铁晚点,铁路部门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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