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河南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税收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介绍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试点改革、资源税改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即税收违法“黑名单”。
紧扣宣传新主题 齐奏服务最强音
据河南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校伟介绍,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全省税务系统将紧紧围绕“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的主题,举办“民营企业共话税收”高端税务经济论坛,与省工商联、民营企业代表、财税专家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通过问计问需问难,找准措施,优化服务;举办“税收助力企业走出去”座谈会,邀请省发改委、商务厅、外汇管理局等部门领导和“走出去”企业代表,通过开展政策介绍、倾听企业心声、税企交流互动等形式,凝聚共识,实现共赢;举办税收政策大讲堂,利用实体纳税人学堂、纳税人网络学堂等形式,为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开展“税收优惠助推企业发展”专题宣传,做客新闻媒体与市民面对面交流,介绍税务部门释放改革红利、助力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加强重点工作集中宣传报道,进行新闻通报,及时向媒体公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即税收“黑名单”等情况。
增强改革定力 有序实施确保落地
2015年底,中办、国办公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作为全国5个综合试点省份之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按照中央部署,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实施落地。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持续提升征管效率和水平;在纳税服务方面,大力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等多元办税方式,降低了企业办税负担;国地税合作持续深入,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等方式,逐步实现纳税人“进一家厅、到一个窗、办两家事”。一年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多项改革事项得到总局、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8家中央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改革氛围越来越浓,效果越来越好。
扎实推开营改增工作 持续释放减税红利
据河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少华介绍,去年5月1日以来,省国税局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全省32.32万户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顺利实现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换;2016年5至12月,全省四大行业增值税整体减税22.71亿元,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改革目标;全省国地税部门增设服务场所和窗口,纳税人窗口评价满意率为99.8%;2016年5至12月,全省地税部门共办理不动产转让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增值税业务22.24万笔,代征税额6.02亿元,免征增值税34.64亿元;营改增对推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为全省经济发展转型做出了贡献,2016年,河南省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投资总额的48.54%,同比增长17.1%,调结构促转型效应初显。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降税减负成效显著
据河南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张营介绍,资源税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省地税局扎实做好税率测算工作,共梳理出需改革的42个资源品目,其中:总局列举名称有14种,未列举名称有28个;并精心测算税目税率,共测算企业450户,实地调研企业45户,形成测算数据信息3万余条,测算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的适用税率。资源税各品目税率,均在总局统一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大多数低于过去四年平均税费负担水平,符合“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税负”的改革原则。改革后,全省资源税为企业减负达3.5亿。
深化国地税合作 推进便民办税服务
据河南省地税局纳税服务税务分局局长宋成玲介绍,2016年,省国地税高举“改革旗帜”,以“改革·合作”为主题,采取各项便民办税新举措,纳税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和提升。全面推行省域通办,省域通办事项覆盖纳税人发起事项的98.5%,有效降低了纳税成本;推行发票掌上开具,提供“互联网+发票服务”;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网上管理”,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外出经营各项管理手续;大力推进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工作,努力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全省办税服务厅共建比例达到100%;深入开展“税务人走进纳税人”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31287户,收集意见建议14469条,问题解决率98%以上;共评价确定2015年度 A级纳税人1.62万户,A级纳税人数量同比增长24.62%,为A、B级纳税人提供税银合作服务,共有13200户守信小微企业获得贷款122亿元,有效助力企业发展。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提高税法遵从度
据河南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刘义峰介绍,2016年,河南省各级国税、地税部门共对外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56起,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36起,偷税案件17起,虚开普通发票案件2起,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案件1起。所有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的纳税信用全部直接降为D级,适用D级纳税人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其中14户企业已受到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不予以授予工会表彰等惩戒措施;9户偷税案件的“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了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入库42302万元,对此税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将其从已公布的“黑名单”中予以撤出,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充分保护“黑名单”企业的救济权利,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柔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