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 7月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多期食品抽检报告,其中涉及福建省10家食品生产及销售企业。福建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随即对相关生产及销售企业进行核查处置,其中6家生产厂家收到罚单,合计罚款272523元,最高者被罚10万元,相关批次不合格食品也进行了召回销毁。
经抽检,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花店销售的标称福建龙岩晋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橄榄丝,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不合格。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72罐,已全部销售。不合格原因是由于标签错误,把应为“话化类”的橄榄丝标签错印刷为“果脯类”橄榄丝,导致甜蜜素含量超出标准允许范围。该公司已制定并落实加强标签核对等整改措施,并及时发布了召回公告。龙岩市新罗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决定处没收违法所得72元,并处罚6000元。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花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橄榄丝29罐,被抽样25罐,零售4罐。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决定免于处罚。
标称莆田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由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现代城店销售的芒果干,经抽检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合格。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分装生产400包,已全部销售,不合格原因是企业在购进芒果干原料时未进行自检自控,导致批次为20160808的芒果干产品检出添加剂不合格。该公司已制定并落实加强原料进货环节自检自控等整改措施,并发布了召回公告。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决定处没收违法所得40元,处罚10万元,并责令企业停产。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现代城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包,全部抽样抽走。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厦门市局决定免于处罚。
标称福建省大宝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由大宝山茶叶旗舰店在飞牛网销售的金骏眉,经抽检,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不合格。经查,该批产品共分装生产了15罐,已全部销售。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采购的茶叶原料不合格。当事人采购时未记录供货者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未向供货者索要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明,也未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茶进行检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决定处没收违法所得154.64元,并处罚6.5万元。
标称龙海市维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笑林食品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藻味曲奇(牛奶蛋羹味),经抽检,菌落总数不合格。经查,龙海市维嘉食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与金华笑林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代加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作期间,龙海市维嘉食品有限公司与金华笑林食品有限公司发生过4次交易,未受金华笑林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批号为2016年8月11日的藻味曲奇(牛奶蛋羹味)。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调查情况线索函告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老字号·方家铺子官方旗舰店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经抽检,蔗糖分、还原糖分、二氧化硫不合格。经查,该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从莆田市涵江区隆祥食品经营部采购单晶冰糖原料共4件,生产了该批次不合格单晶冰糖产品共155包,已全部售出。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3日发布了召回公告,截至目前,共召回56包。不合格原因是企业在食品原料采购时把控不严所致。该公司已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已停止生产该产品。2017年3月28日,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就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义务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并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决定处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没收扣押的56包不合格产品。
标称漳州山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果农庄多晶体黄冰糖(老冰糖),经抽检,色值不合格。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350罐,已全部售出。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生产工艺控制不严,熬糖及烘干温度过高导致色值超标。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已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于2017年1月2日发布了召回公告。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决定处没收违法所得105元,并处罚款1523元。
标称南安联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产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年4月10日)经抽检,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经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储运不当造成,该公司已制定并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80盒,货值1904元,已销售80盒。该公司已发布了召回公告。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60元、处罚款5万元。(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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