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品房却用不上管道燃气 多个小区业主盼通天然气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李洪涛20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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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消费者报》对吉林省珲春市天馨家园小区多年没有开通天然气,造成业主日常生活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一事进行了报道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4月12日,《中国消费者报》对吉林省珲春市天馨家园小区多年没有开通天然气,造成业主日常生活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一事进行了报道(详见《中国消费者报》4月12日2版《70余万元去哪儿了》),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继续深入调查发现,天馨家园小区没有开通天然气只是冰山一角,珲春市多个小区业主翘首企盼。珲春作为国家首批4个沿边开放城市之一,天然气开通率如此之低原因何在?近日,记者再次赶赴珲春市进行调查。

燃气管道入户却未通气

新城国际生态小区位于珲春市高铁站渤海大街南侧,2018年业主们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居,办理入住时,燃气管道及辅助设施已经入户。如今3年过去了,天然气还没有开通,业主们生火做饭只能使用液化气罐,日常生活十分不便。跟该小区一样,珲春市还有多个小区虽然燃气管道已经入户,却一直没有开通天然气。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珲春市启动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计划铺设15公里至16公里的燃气管道,预计10月中旬,有110个小区开通天然气。然而,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开通天然气的小区只有46个,其他的小区仍然在翘首企盼。

记者了解到,目前珲春市的民用天然气需要从大连、长春、吉林等地,通过汽运的方式运输,因成本导致市场价格偏高,每立方米5.5元,与相邻的城市图们的价格相同。然而,图们市的天然气开通率却高达85%。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

业主们想不明白,自家天然气没有开通的原因,竟是小区开发商拖欠了天然气公司的工程款。

记者从负责珲春市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的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获悉,由于当地多家开发商拖欠3000多万元工程款,造成公司正常运转举步维艰。4年来,该公司多次催缴,但一直无果,导致计划铺设15公里至16公里的燃气管道,实际只铺设了5.5公里的中压管线,通往小区内的配套管线只施工了1处,还有83处与市区接驳的配套管线没有施工。目前,珲春市安装燃气管道建筑1029幢,安装户数5.64万户,已开通0.9万户,开通率仅15%。其中,有的建筑已安装燃气设施近10年,至今仍未开通天然气。

据记者调查,全市多家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根源,是小区开发建设时,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

2018年11月30日修订的《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其配套的燃气设施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珲春市一些开发商在小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没有认真执行《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三同时”规定,相关主管部门把关不严,造成开发商在工程验收、产权办理完毕后,恶意弃缴燃气工程款,从而导致小区天然气无法开通,业主们不得不被迫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气罐。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珲春市的滨河小区、碧水云天小区二期和三期、幸福汇小区、三国印象小区、天邦御府小区等,均存在未执行“三同时”的情况。

主管部门称正协调解决

目前,珲春市多个小区没有通天然气,业主日常生活只有依赖罐装液化气。据记者了解,该市有土友、钰龙、鸿兴、益民等4家液化气站。

4月28日下午,记者在土友液化气站看到,有的市民开着私家车前来给家中用光的液化气罐充气,充气结束后直接塞到小轿车的后备厢拉走,每罐液化气的价格为70元。此外,该液化气站还对外出售液化气罐,每只180元。采访时,一位女市民因带来的液化气罐超过了使用年限,正准备购买一只新的。

当天17时30分,在珲春市西市场附近的繁华街区,记者以家中是否开通了天然气、使用液化气罐是否方便安全等为话题,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很多市民表示自己的家中没有开通天然气,生火做饭使用的是液化气罐。

52岁的市民刘先生家住中华盛世小区二期,家中的燃气管道已经改造完毕,由于一直没有开通天然气,家里不得不使用液化气罐。他表示“很不方便,因为要定期到液化气站充气,楼上楼下地搬动,也不安全,提心吊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珲春市已发生多起市民家液化气罐爆燃事故。针对记者采访时遇到的使用私家车运送液化气罐现象,一些市民称自己也使用过,虽然不安全,但确实方便快捷一些,因为专门负责配送的液化气罐车上门服务并不及时。

随后,记者来到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访了燃气主管部门。据该局燃气办负责人李副主任介绍,民用燃气问题已经引起了该办的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已经约谈了燃气企业。

针对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一事,李副主任表示,燃气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记者问到一些小区在开发建设时因何没有执行《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三同时”时,李副主任称,不仅是珲春市没有执行,吉林省内的很多地方也都没有执行。

截至发稿时,记者从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已督促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遵循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从保障民生用气和用户权益的角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通已安装燃气设施建筑的民生用气。

《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编辑:鑫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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